公司一位女职工下个月年满50周岁,按照规定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昨天我和同事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她的个人档案,提前准备好退休的相关材料。

根据这位职工的个人档案,因为公司在发展项目过程中征用了她们家的农田,经过双方协商,公司在办理完征用土地手续后,就把她招录到公司工作,享受和公司在编职工同岗同酬的薪酬待遇。公司和这位女职工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2009年1月1日,这份合同上载明女职工的出生年月是1974年2月24日。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退休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自由职业者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满15年。按照人事部门现行认定职工出生年月“以最早招工录用表填写的出生年月为准”的规定,公司这位女职工于2009年1月1日在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劳务合同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是1974年2月24日,即符合“年满50周岁”、也达到了“社保缴费满15年”规定,今年2月份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回到办公室填写好退休申请表后,我突然想起来,按照现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才能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公司这位女职工社保和医保到下个月退休时只缴纳了15年零1个月,这就意味着她需要补缴9年零11个月的医保,在办理退休后才能享受正常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现行企业职工退休后医保缴费达到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办法,这位女职工退休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解决:一种方法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9年零11个月的医保,退休后享受正常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另一种方法是不补缴,退休后按照缴费标准缴纳医保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这是涉及职工退休后切身利益的大事,我不能擅自给任何人做主,最终采用哪种方法处理得由她们自己来决定。于是就打电话把这位女职工叫到办公室,向她说明了现在退休后医保的相关政策和处理方法。这位女职工让我帮她算一下一次性补缴9年零11个月的医保需要多少钱。

医保和社保补缴是以本省(市、区)上一年度全省(市、区)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医保补缴比例为5%。云南省2023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是6906.00元,医保补缴费用每月是:6906.00×5%=345.3元。9年零11个月需要补缴的医保费是:345.3×(12×9+11)=41090.70元。

我把计算结果告诉这位女职工后,她说一次补4万多元不算太多,她能承受。想了一下,她让我帮她出个主意,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好。我告诉她这种事情别人的意见可以参考,最终采用哪种方法得自己决定。我只能把两种处理方法的利弊讲给她听。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左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享受50%的门诊报销,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按退休金的4.2%(有些地方按1.8%)划入个人账户,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有统筹账户没有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退休次月起个人不再缴费,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需要每年按时按规定标准缴费。

退休后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体机能都在不停地处于下降趋势,各种疾病也会随之增多,用于治疗方面的开支会越来越大。相对而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门诊报销、报销比例高、个人账户每月都有固定划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个人就医支付压力。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一次性补缴医保,退休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更划算。

听我说完,这位女职工没有表态退休后采取哪种方式来办医保。我告诉她要尽快想好了告诉我,下个月初我就要去给她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了。她答应我最近几天会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我。

如果换作是你,你会选择一次性补缴41000元办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选择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