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目前,一些城市郊区或乡镇上的招聘正在成为招募“童工”的温床,尤其是KTV、酒吧、剧本杀等场所,招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招聘者在网上发布“日结工”等信息,招募未成年人进入到用工企业;其次,用工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故意放松对应聘者的身份核验,低价雇用童工,以获取更多利益。


未成年人尚处于汲取知识、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理应受到社会的呵护。然而由于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有限、社会监管力度不足等原因,致使不法商户或企业铤而走险,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过早踏入社会,可能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成为被侵害对象,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检普法ing


0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决抵制雇佣童工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使用童工是各用人单位不可触碰的“红线”。近年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加强对用人单位保护未成年人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起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用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倡导其诚信经营、合法用工,坚决抵制雇佣童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好“小小少年”!


检察官提示您


1

用工单位、职业中介机构及个人,不要侥幸雇佣或介绍童工,避免走上违法道路。

2

各位家长请“依法带娃”,切实履行教育、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防线。

3

如果您周围有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或者拨打12309检察为民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