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与国外融资租赁业最主要的差距还是观念的落后,尚处于简单融资租赁的认识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创新观念,调整融资租赁发展方向。
融资租赁在中国至今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之一就是租赁公司太少,尤其是厂商背景的租赁公司就更少。通过这几年的宣传和感受,一些工程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认识到这个问题,开始计划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借用这个先进的工具销售自己的产品。
目前有这样认识的厂商的人虽然不多,但还是有人想开展这方面业务。他们不知道成立这样的公司到底有多大的难度?为什么现在的融资租赁公司如此地少?是没有人申报还是z府限制成立?如果是政策的原因现在是否还可以申报成立?
在此之前融资租赁公司却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有些投资机构借助融资租赁公司的名义搞钱,损害了租赁公司自己的生存,同时也影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虽然说是个别行为,但也影响了融资租赁公司在z府部门的形象,导致现在的融资租赁公司变更都是问题,那就更不要说注册了。
融资租赁设立条件一般是什么?
允许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具体申办条件如下:
1、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以法人股参股,且法人股公司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全部实缴。自然人不能参股;
2、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金;
3、提供法人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三份;
4、提供法人股公司y行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记录必须良好。提供法人股公司近一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设立时,必须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融资租赁行业不少于三年管理经营且无不良记录的高ji管理人员。注:高ji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
6、法人股公司应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且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