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民事案件中,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案件还在居多,原因就是许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有关问题不懂,产生纠纷往往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年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也是一知半解。许多同事希望能系统的讲一讲。小编从今天起,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将如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和大家一起来一个系统的学习。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又称劳动契约。

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如果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谓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人单位。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防止用人单位在使用完劳动者“黄金年龄段”后不再使用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实际上也是一种定期的劳动合同,一般用于以下情形: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当今社会,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原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合法性是指所有程序、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有任何违法行为。公平性则要求在订立合同活动中,各方都应遵循公平的原则,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平等自愿原则强调的是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平等参与、自主决策,不受任何强制或胁迫。协商一致原则则要求双方在达成协议时必须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过程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原则,不得欺骗他人或故意隐瞒信息。
这些原则的落实不仅有助于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我们也需要倡导公平竞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理念,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