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有人认为员工被公司辞退会有经济补偿。那么,公司辞退和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因素?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不一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在法定整顿期间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除的;
12.劳动合同终止时,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员工被公司辞退时,不一定都有经济补偿,公司也不一定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包括:
1.员工因自身原因被辞退,例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员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主管部门调动或调动工作单位而被终止,且未造成失业的,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