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是因为行为人的过错,致使其他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侵权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由被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特殊的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即侵权人应当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村民甲唆使未满八周岁的留守儿童乙,砸坏村民丙停放在村里的汽车,则甲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乙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两个人以上分别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甲乙丙三人为寻找乐趣,相约在停放路边的车辆上作画。甲使用粉笔作画、乙使用水彩笔作画、丙使用刻刀作画。则上述行为致使该车辆需要重新喷漆的责任,应当由丙来承担)。

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甲乙因琐事共同殴打丙,造成丙轻微伤并花费两千元看病,则甲乙对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两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区分的平均承担(如甲乙在路上追逐打闹,甲不小心打烂路边商店的招牌,乙不小心打烂商店的陈设商品,则甲乙应分别各自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人的责任减轻或免除情形: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如甲驾驶汽车时注意力不集中,撞上乙违规停放在路边的汽车);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如甲故意碰瓷,故意撞上正在行驶的车辆造成身体损害);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甲驾车正常行驶,被乙驾驶的逆行汽车撞上,致使甲的车辆偏离公路撞上路边的商店,则商店的损失应当由乙承担);4、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除外(如甲乙参加篮球比赛,如果甲在比赛过程中因争抢篮球手肘不小心撞伤乙,则甲不需要承担责任。如赛后甲乙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甲把乙打伤,则甲应当承担责任)。